2013年7月29日,巴西外贸部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奥氏体不锈钢圆形焊管(外直径6mm~2.03m,壁厚0.4mm~12.7mm)作出终裁:决定对自中国和中国台湾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其中,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0,其他大陆企业的反倾销税为679.08美元/吨;中国台湾允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359.66美元/吨,其他台湾企业的反倾销税为911.71美元/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4000、73069020。 2012年3月,应艾普伦南美不锈钢公司(Aperam)的申请,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奥氏体不锈钢圆形焊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1月~2011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07年1月~2011年12月。
浙公网安备 33112102000090号